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人大工作新篇章

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人大工作新篇章

| 文先生

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人大工作新篇章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人大工作新篇章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认识上的重大飞跃,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既是决策者,又是“一府两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者,因此,在人大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始终不愈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理念寓于地方人大工作的始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写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一、创新理念,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要有新提高

人大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施宪政的需要。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决定了人大是“一府两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者和评判者。正因为如此,在人大工作中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显得尤为重要;人大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正是“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现“三个文明”共同发展的需要。科学发展观,反应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涵盖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奋斗目标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面对新形势,必须摒弃传统思维定式,确立新的理念,开拓新的思路,以适应新的发展。

一是要牢固树立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这是党的工作中心和大局。县人大常委会要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为重、发展为先、发展为大、发展为首的思想,全心全意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要把是否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作为衡量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做到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使人大工作融入经济建设之中,防止人大工作游离经济中心,持续增强依法依规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意识能力水平。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县人大常委会就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继续实施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兴县、开放活县、文化立县“五大战略”,从人大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服务服从我县经济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制定工作要点上安排经济中心,在组织实施上突出经济中心,在监督落实上保障经济中心,尤其是要加强对发展县域工业、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三名”工程等重点工作的调研和监督,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牢固树立进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状态。采取逆向思维的理念,超常规的工作心态。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工作成效。要进取就要消除人们头脑中固有的、陈旧的、不合适宜的思想观念,使我们的思想、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所进步。

三是要牢固树立质量理念。人大工作的法定性、权威性、公开性、广泛性决定了工作必须要有质量。提高工作质量是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关键所在。只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谋得更深,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才能符合实际,才能被大家所认同和接受,人大工作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二、创新措施,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有新作为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和根本任务。监督制度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没有监督,公共权力就有可能失控,就会导致权力的异化或权力的滥用,就会导致腐败。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就是要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维护和保障。要加强监督政府真正依法行政,将监督的重点由过去的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轻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转变到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上,由过去的重城镇经济发展轻农村经济发展转变到统筹城乡发展上,由过去的重经济发展速度轻环境承载力转变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由过去重资源型企业转变为资源型企业与非资源型企业并举上。

一要完善措施,保证人大履职。要围绕提高会议质量、增强审议实效,探索完善一系列措施。要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深化机制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尽力做到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提高效率,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司法保障。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干部的监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倡导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并把它作为客观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在人大的任免权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权行使上,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证。

二要丰富内涵,保障代表尽责。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对于人大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针对性培训,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提高代表服务群众、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各项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解决。不断完善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机制,健全检查督办、跟踪办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抓好督办环节,规范办理工作,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引导广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推动当地各项事业发展,用模范行动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贡献;要充分发挥代表的议政建言作用,立足当地实际,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意见建议,积极为全县发展献计献策;要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听取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三要统筹协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我们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对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要针对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进行汇报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要坚持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要积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与强大生命力,逐步形成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形象,增强人大工作的新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人大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是要以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保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以关心和重视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准则。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状况。说到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是保证。一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以及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一些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做到能深得下去、能看得细致、能听得真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科学民主地议事决策、依法有效地行使职权提供可靠依据,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二是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适应形势发展和适合人大机关特点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为目标,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培养、管理使用锻炼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部队伍,更好地为常委会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