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机关2012年工作报告(2012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县政府机关2012年工作报告(2012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 文先生

县政府机关2012年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09年,我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题,以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软环境为重点,以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年建设活动为载体,以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口,按照省、市的统

一部署,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09年我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09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是督查问效,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坚持明察与暗访、专项检查与投诉查办、内查与外征相结合,先后深入到朗池、回龙、济川、骆市、黄渡、消水等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改善民生等重点项目实施地,现场督促农村户用沼气、柏杨河和南溪河水土保持治理、乡镇文化站和兽医站建设、校舍恢复重建、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等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摩托车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在电视上公开表扬工作开展得好的乡镇和部门,公开曝光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今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

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优质高效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受资金和场地影响,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场地设施还有待完善;受部门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还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是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窗口收件后回部门办理的现象;我县是财政弱县,今年财政支出有2个亿的缺口,致使财政无钱投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农村便民服务仍是薄弱环节。二是机关行政效能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评价体系是一项综合性和针对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不断创新,又需要很好地与县情实际相结合,目前我县的机关效能评价体系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机关行政效能绩效。三是机关行政效能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今年,我县尽管加大了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但在一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部门推行时有一定阻力,并联审批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中梗阻现象还依然存在,机关作风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务公开,个别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还未转变,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还把掌握政府信息作为一种资源,作为一种权力,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对老百姓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进行答复。

二、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合理配置权力结构,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研究出台效能建设问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精减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程序、精减审批时间的要求,本着于法有据、于民便捷的原则,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按照提高效率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审批方式。重点抓好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张纸审批制、一枚公章办公制、一票收费制、全程委托代理制、绿色通道审批制、承诺限时办结制、服务公示制和并联审批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认真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建立健全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问责的服务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中心场地标准化、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二是不断拓展政务服务范围。着力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在巩固提升已有拓展项目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大厅接待、全程代办、特别通道、上门服务等各项服务。在规范行政审批同时,按照省市服务类型标准化体系要求,加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力度,将其它未进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和其他社会组织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房管、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源配置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行为,不断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三)延伸政务服务网络,开展便民利民下基层活动。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二是加快乡镇便民服务建设。在巩固、总结3个试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余5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确保实现“三级联动、分级承办、全程代理、限时办结、便民惠民”的工作目标。

(四)强化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增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效。一是建立考核科学、问责到位的效能考评问责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为问责重点,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件。二是建立健全反应快捷、全方覆盖的效能监察网络。健全适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测评等电子监察管理制度,健全电子监察监控中心工作制度和监控工作日志,切实加强对窗口部门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管。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明查暗访,定期召开企业效能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开展“万人评风”活动。三是开展强势有力、服务到位的效能监察工作。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效能督查。抓住涉及行政效能的重要问题,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加强对政府决策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把各级各部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任务,特别是应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形势的能力以及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关键时期的工作现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主动行为,兑现服务承诺的工作实效作为效能督查的重点。